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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汛期食药监管 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31  浏览次数:179
核心提示: 呼和浩特新闻网7月28日讯( 记者 张秀娟)近期,自治区范围频遭强降雨,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特别是连日持续高温高湿气

    呼和浩特新闻网7月28日讯 ( 记者 张秀娟)近期,自治区范围频遭强降雨,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特别是连日持续高温高湿气候条件,极易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中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全力保障防汛抗洪救灾期间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好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做好防汛抗洪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加强对灾民集中救助安置点、聚餐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及蔬菜、水果、禽蛋肉等产品检疫检测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坚决防止灾区发生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同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灾区餐饮店、集贸市场、食杂店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及捐赠食品的质量安全。严禁使用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加工食品,严禁被污染、发霉、变质的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要对灾区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灾区药品市场供应,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并且要畅通防汛抗洪救灾期间信息渠道,加强工作督查及应急调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充分做好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有效化解各类风险,确保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和谐稳定。

1二

[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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