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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眼】报道的事都是身边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7  浏览次数:209
核心提示: 老旧小区居民能在家门口健身了 全民健身激发了不少市民的锻炼热情,健身器材更成为不少新建小区的标配,深受居民追捧。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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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旧小区居民能在家门口健身了

    全民健身激发了不少市民的锻炼热情,健身器材更成为不少新建小区的标配,深受居民追捧。然而,不少老旧小区居民反映,小区一直没有安装健身器材,想要锻炼没地方去;有的健身器材“带病上岗”或“超龄服役”,隐藏着不少安全隐患。为此,记者通过走访,对部分小区健身器材缺乏、“带病上岗”、“超龄服役”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希望帮助老旧小区居民实现在家门口健身的愿望。

    西把栅小区、佳迪住宅小区、安全局宿舍、法院宿舍楼、城建小区、检察院宿舍楼爱民小区、内蒙古统计局住宅小区、洗涤剂小区、电力家属楼、中国联通通信小区、教育局1号院、教育局2号院、永光公寓、世纪阳光小区、人和小区等多个老旧小区都没有安装健身器材,居民非常期待能在小区里的健身器械上锻炼身体。将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后,创业社区主任李妍表示有些老旧小区没有安装健身器材,主要是因为场地不够。他们一直在积极协调,想为居民找到合适的地方安装健身器材,方便大家锻炼身体。

    玉泉区文体局副局长任洁说:“居民如果需要在小区里安装健身器材,可以向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提出,社区和街道则会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我们会根据安装健身器材覆盖的范围、提交申请的顺序陆续安装。对于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无法修复的健身器材,物业可以先行拆除,平整地面,然后重新申请安装新的器材。”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责任重大

    9月开学季,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效果如何?家长是否放心将孩子送到新的学习环境?围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记者进行了一系列采访调查,包含了文化用品、食品、玩具、交通秩序、校园安全、消防教育等等。

    最初,记者只是采访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问题,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发现危险玩具又出现在了学校周边文具礼品店的货架上,五毛类的小食品换上了正规包装也摆在最显眼的货架上。记者在我市4个区部分学校周边的超市及小饭馆走访发现,没有一家超市不向学生售卖五毛小食品的,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五毛类的食品都是正规食品,并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所以相关部门也没办法。明知不能让孩子吃,却又管不住孩子,家长那种深深的担忧和无奈激起了记者持续关注校园周边问题的斗志。

    系列报道引起了市民关注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开始对校园周边超市、餐饮单位等进行检查。赛罕区工商分局大学路工商所就率先在辖区内校园周边超市开展文化用品、玩具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水弹枪等存在一定危险的玩具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这样的行动让记者觉得很温暖,也给学生家长吃了一颗“定心丸”。

    老旧小区环境问题反弹管理是重点

    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最受益的就是市民,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的居民。然而,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依旧问题百出,愁坏了物业公司,更忙坏了街道社区。

   大学西路街道办事处兴安南路社区的温馨家园是一个有着30多年历史的老小区,居住的大多是下岗职工。多年来,小区居民盼望有人能关注他们,为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然而,当青美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提供服务之后,却收不到居民的回应,就连一年300元的物业费也没有人愿意交。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居民不交物业费、小区里乱堆乱放、绿化带里种菜、垃圾不入箱等等,居民的行为与改造后焕然一新的小区环境出现了严重的不匹配。

    物业公司喊难,街道社区更累,老旧小区究竟该如何管理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令人欣喜的是,经过记者采访后,物业公司、街道社区再次对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但是如何长效化的管理仍旧需要各级各部门继续深入探讨、摸索。

    小区路修好了 居民心亮堂了

    在7月13日的“广角视野”栏目中,记者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后路面因种种原因又现破损塌陷的现状进行了报道。例如建于2007年的玉泉区春光嘉园小区,随着居民入住率增加,装修施工车辆来回碾压,造成小区路面破损严重。因为该小区物业公司长期空缺,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2017年。在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中,春光嘉园小区的路面彻底修复。

    但是,有些道路却在修复后再次出现了问题,住在金富小区的居民就向记者介绍,由于供水管道老化,缺水情况严重,相关部门为小区增加了二次加压泵,在这个过程中破路施工,可施工后仅仅进行了简单的回填,并没有修复路面。

    为了帮助居民解决遇到的难题,让小区里的路平坦起来,记者联系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办等多个部门。经过沟通协调,东影北路社区书记李月华表示将再次联系工人维修。

    新城区物业局局长贾宏告诉记者:“在老旧小区改造时,我们与施工方签订的协议里明确规定,在非人为破土的情况下,已经改造后的小区院内道路再次出现破损,施工方有义务进行第二次维修,该期限为3年。在此期间如果因为管道维修等原因造成路面破损,责任将由维修管道负责单位承担。”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李娟 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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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琦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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