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市近年来积极开展“六在青城”活动(美在青城、礼在青城、爱在青城、信在青城、和在青城、敬在青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做起,有力地促进了公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为推进首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多年来,“敬业”的价值观已经融入首府城市文化之中,青城人正是凭借着敬业精神创造了首府发展的一个又一个奇迹。为了挖掘和弘扬这种宝贵的城市精神,展示各行各业爱岗敬业、幸福生活的成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呼和浩特日报社决定联合开展“敬在青城——我爱岗我敬业我奋斗我幸福”征文大赛。
一、活动时间
征文活动自即日起,截至10月31日(信件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1、以爱岗敬业为主题,题目自拟。内容要切合活动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抒发青城人民不忘初心、奋发图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建设充满活力、美丽宜居、和谐幸福的首府而努力奋斗的家国情怀。
2、作品风格不限,字数在2000字以内。要求主题鲜明,写出真情实感,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反映时代精神风貌,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
3、参赛作品实行实名投稿,严禁抄袭,对于不是原创文章,取消参赛和评奖资格。参赛者在提交征文的同时,必须提供个人详细联系方式。来稿一律不退,请自行保留底稿。
三、投稿方式
投稿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电子邮件请邮寄到:hhhtrbbjb@163.com邮箱;信函请寄至或送至金桥开发区世纪七路传媒大厦呼和浩特日报社,投稿请注明“敬在青城——我爱岗我敬业我奋斗我幸福”征文大赛字样。邮编:010020。
四、征文奖励
本次征文活动由征文组委会统一组织评奖,将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将进行物质奖励并择优在呼和浩特日报刊发。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呼和浩特日报社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