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是市属公益性国有大型企业,也是一个由汉族、回族、蒙古族、满族、达斡尔族等5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公司通过开展民族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职工利益,为首府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公司少数民族职工较多,特别是蒙古族职工,我们又是为全市人民出行服务的企业,因此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意义重大。”市公交总公司工会主席、党办主任周凤翔说,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公司设立了“公交大讲堂”“道德讲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并成立了党员教育培训基地,要求公司员工认真学习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纳入了学习重点,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理解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公司还通过公交微信、微博、《公交报》、LED屏、黑板报等宣传平台,积极广泛地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政策,使广大干部职工时时刻刻可以接受到民族团结教育;制定党建专项活动安排,坚持每个月开展至少一项主题活动;广泛普及蒙汉双语报站及双语站牌,积极听取市民建议,对报站器和站牌逐步完善;结合玉泉区老城文化,购置铛铛车开通旅游线路,吸引外地游客进一步了解首府少数民族文化;拓宽选人渠道,提拔重用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目前公司中层以上干部队伍中,有30多名干部属于少数民族,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尊重少数民族职工的生活习惯,通过开展党建专项活动和独具特色的“发挥各自作用、争当工作先锋”主题活动,涌现出一批促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
“今后我们还将会继续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继续推广和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服务,发挥公交流动风景线的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得更好,尤其是要通过公交车、公交候车亭及站牌,进一步宣传好民族团结。”周凤翔如是说。
因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司先后于1988年、2007年、2017年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995年和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公司党委还在2016年被自治区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 刘沙沙)